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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举报陕西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学院院长王小明学术不端行为 [打印本页]
作者: wangxm951 时间: 2022-8-23 16:36
标题: 举报陕西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学院院长王小明学术不端行为
前段时间我发现了陕西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学院院长王小明有以下学术不端行为,王小明作为211学校的一名院长,而且是一个培养教师的211重点师范院校的院长,有失师德。
1.强占学生科研成果:见文章1,该文章的第一作者是王小明,通信作者是他的一名研究生(见文章里后面的作者简介)。大家可以去网上搜一下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的区别,我也搜了一下,主要有:
职责不同:通讯作者的职责是负责一个项目的各项支持和解决项目中所遇到的问题,而第一作者是负责整个项目的文章部分。
担任人不同:通讯作者是整个项目的发起者和支持者,一般由老师或老板担任,而第一作者是整个项目的落实者和执行者,一般是由学生或员工担任。
王小明教授作为211大学的院长,他不可能不知道这个学术规范的。现在王小明院长是第一作者,学生是通信作者,按这个规范来解释是学生是这篇文章的指导者,王小明院长是这篇文章的写作者,这个解释不通的,只能说是王小明院长抢占学生的论文成果。其实早在2013年,王小明院长就有抢占学生第一作者的行为(见文章2),这篇文章也是王小明院长是第一作者,通信作者也是他的一名学生。
2.王小明院长2020年发表的一篇文章(见文章3),文章总共4个作者,其中2位共同第一作者,另外2位是通信作者。我也咨询过计算机相关领域的专家,计算机领域不会出现共同第一作者,而且还有2个通信作者,这个性质很恶劣的!这反映了王小明院长学术极其不严谨!(这种情况是不是相当发表了4篇文章?是不是可以拿4份的奖金?对不起,我不搞学术,不了解这个问题,希望权威人士能够给我解释!)
王小明院长的行为1和行为2严重违反了“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中的第二条“强化研究生导师基本素质要求”中的师德师风高尚中的规定“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公平正义和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及“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通知(教研〔2020〕12号)”中的第五条“严格遵守学术规范”中的“秉持科学精神,坚持严谨治学,带头维护学术尊严和科研诚信;以身作则,强化研究生学术规范训练,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对与研究生联合署名的科研成果承担相应责任。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
王小明的这些行为,在计算机学术界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给陕西师范大学抹黑,希望学校相关部门能够公平公开公正的处理这个事情,以消除其对学术界的负面影响。
文章1:Xiaoming Wang(王小明), Xinyan Wang*(学生通信作者) , Geyong Min , Fei Hao , and C. L. PhilipChen. An Efficient Feedback Control Mechanism for Positive/Negative InformationSpread in Online Social Networks. IEEE TRANSACTIONS ON CYBERNETICS, VOL. 52,NO. 1, 87-100.
文章2:Xiaoming Wang(王小明), Lichen Zhang*(学生通信作者), Wenyang Dou, Xiaolin Hu . Fuzzy colored time petri net and terminationanalysis for fuzzy event-condition-action rules. Information Science, Vol. 232:225-240, 2013.
文章3:Lichen Zhang(共同第一作者), Yu Ding(共同第一作者), Xiaoming Wang(王小明,共同通信作者) , and Longjiang Guo(共同通信作者). Conflict-AwareParticipant Recruitment for Mobile Crowdsensing. IEEE TRANSACTIONS ONCOMPUTATIONAL SOCIAL SYSTEMS, VOL. 7, NO. 1, FEBRUARY 2020,192-204.
以下是王小明院长的两封回信:
第一封回信:
计算机学院王小明
你好!新年好!
昨天你又通过上述EmaiL大规模发送有关巫告我的信息,请你就此为止,否则我将通过法律渠道处理。是可忍,熟不可忍,去年你的做法我已谅解。因为我们都搞计算机技术,通过国际联查系统一查便知是你,我们又抬头不见低头见,没有必要以牙还牙,也就忍了。给你也用Emai乚回复了,学校已做了严格规范落实。你还不罢休,非要通过法律渠道?还请你三思!这次你用的这个邮件地址比上次的更好查对,很快就知道是你了,为了避免尴尬,这里仍然不称乎你的尊姓大名,请不要做傻事了,以免给你造成遗憾!你还年轻,有美好的未来。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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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封回信:
以下是去年给你的回复:
同事:你好!
看到你最近传播的有关我们工作的事情,感谢你的关注,和你交流如下:
(1)工作没有问题,是你对我们工作的具体情况不了解。不了解不为过,我理解你的思考就行了。
(2)当国外学术朋友通过专业公司智能工具查询定位到是你的关切时,感到遗憾。冷静思考,我也理解了其中由缘,说明我这些年在院长岗位的服务工作还不到位,没有得到你的理解和满意,今后还需要更好的服务你。
请你理解,在院长岗位必须考虑全体发展,资源总是有限的,不可能每个人的每个需求都时时能够满足。回想这些年来,无论是校内项目分配,学术会议还是学术交流,都尽可能给予你比别人更多的支持;师生反映的有关你的问题,也是尽可能化解,但还是没有得到你的理解,你有怨气,撒撒也就罢了,但过了就会适得其反。请换位思考一下,你在这个岗位也会面临诸多资源有限而需求更多的矛盾,不必因个别事情的一时不满意而失去理智使自己不快。我们都懂得智能技术的强大,没有必要隐姓埋名,可以当面交流,提意见,提批评。本想通过校邮件和你沟通,想来想去,经常见面,免得尴尬,还是通过这个邮件交流,适可而止,你还年轻,有更长的工作时间,不可因一时的痛快铸就遗憾。祝你工作顺利,精神愉快。我理解你。
尊敬的王小明院长:
谢谢您的来信,您给我的回信附在下面,由于我工作的调整,导致没有及时给您回信,在此表示歉意!
我发邮件的目的只有一个,净化学术氛围!我只针对事,不针对任何人。您我素不相识,无冤无仇,我为什么不去举报他人呢?就是因为您做了学术不端的事情(a.抢占学生科研成果;b.乱署名)而且被我知道了,我查了陕师大计算机科学学院所有教授及其它学院的许多著名教授发表的文章,但我发现只有您一位是“学生当上导师的通信作者”,我发现只有您团队4个合作者发表一篇文章,其中2人是共同第一作者,另外2人是通讯作者,若我发现其他教授有这些学术不端形为,我一样的也会检举揭发。当然,我也希望王院长您能够提供一些证明材料,证明其他教授也存在着像您类似的一些学术不端形为,我也同样会去公开检举揭发的!
您给我回的信中对我说的事情总是避而不谈,总是说一些其它的事情,那我也再强调一下:
1.您说我对您的工作不了解,我并没有对您文章内容进行质疑,所以不需要对您的工作进行了解!但我希望您能够解释一下:(1)您的学生是如何当上了您的通信作者的?(2)一篇文章4个作者,其中2个是共同第一作者,另外2个还为通讯作者,在您的研究方向里,您还能够给我提供第二篇这样的文章么?
2.您说的“学校已做了严格规范落实”如何理解?希望能够说具体一点!希望王小明院长回复时能够将这个学术不端的事多说一点,其它和这无关的事就不要说了。当然陕西师范大学如何落实和这事息息相关,希望能够多说一点。
3.其实大家心理都明白是怎么回事,就是王小明院长抢占了学生的第一作者,但又担心学生心理不高兴,所以就让学生当通讯作者进行补偿。王小明作为211大学的院长,难道不知道通讯作者是用来干啥的么?
4.有人给我写信,称:“王小明没有强占学生的科研成果,因为学生同意了。”我也想说一下,导师要抢学生的文章,学生敢反抗么?就算退一步讲,学生是真的同意,那也是不允许的!比如:买卖文章总是双方都同意了吧!那为什么国家不允许的呢?教育部和科技部对文章的署名都有明确的规定,比如要按贡献大小进行署名,没有贡献的不允许挂名!所以即使是学生同意,导师也不能这样做!老师和学生本来就处于不对等的地位,而且里面可能存在利益交换,毕竟王小明是院长!王小明可以通过文章获取更多的利益,然后分给其中的一部分给学生或者从其他的地方给学生一点利益,这都是有可能的。
5.有人给我写信说:“我院一直对学术不端形为都是零容忍,几年前,计算机科学学院前任书记黄怀平就多次在全院大会上专门强调不能抢占学生的科研成果,并说已经接到有导师抢占学生文章的举报,要敢于亮剑。”我不知道这事是不是真的,若是真的,原来王小明院长早就被人举报了(估计举报的是2013年发表的文章2)。但王小明却一意孤行,对黄怀平书记的警告充耳不闻,之后还继续抢占学生的第一作者文章(见2022年发表的文章1)。
7.我再强调一下,我只针对事,不针对人!我不认识您王小明院长,所以对您个人情况,我不知道。从头到尾,我您个人没有进行任何评价,我只说您王小明院长做的学术不端的事情,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处理这个事情,以防类似事情的发生,以最终达到净化整个学术环境贡献绵薄之力。对于大学老师,我个人非常崇拜这个职业,尤其是大学教授,我很敬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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